大发国际·(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

全国人大代表李谢华:建议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来源: 中国大发国际报时间: 2025-03-10作者:

“希望国家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在鼓励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也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好大型企业在研发投入可持续性和行业引领力方面的优势。”全国人大代表李谢华今年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主力军,可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等多项政策支持,吸引了众多中小企业申报。而大型企业虽然在科研人员、研发经费方面更有规模优势,其研发投入的可持续性和对行业的引领能力更强,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并不多。“大型制造业企业虽然研发投入绝对值高,但由于营收规模庞大,研发投入占比难以达到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等标准。”李谢华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可以看出,国家迫切希望企业切实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大型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性,李谢华建议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比例进行优化调整,助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一是关于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方面,在现有三个档位的基础上,再设置一档“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均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二是结合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按照大中小型企业分档设置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等指标,形成更科学的评价体系。


附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中国大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55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